法国签证信息
2008-07-17 10:32:26

接法国驻穗总领事馆通知,即日起,凡持因公护照赴法国参加公司培训或实习时间超过30天,或赴法从事享受津贴补助的短期活动的(时间不超过90天),申请签证时需要同时提供由法国各省劳动、就业和专业培训局签发的DDTEFP证明。该证明可由法邀请方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。

请申办单位做好签证材料的准备工作。

主办单位:江门市外事侨务局、江门市港澳事务办公室、江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
联系电话:0750-3503798,3503799 传真:0750-35037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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