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公民持有欧盟国家签证者将可免签过境捷克
2008-07-30 12:09:55

    据奥地利《欧洲联合周报》报道,从9月1日开始,持有欧盟成员国有效签证或居留的中国公民,可以免签入境捷克最多逗留五天,而不需要事先再单独申请捷克签证。

  捷克驻中国大使馆的官方网站已经正式公布了这一消息,但是强调免签入境是以“过境为目的”,“过境是指从一国进入欧盟国家时途经捷克共和国。”目前尚不清楚对出入境国家的顺序有无限定。

  网站还指出,过境免签并不适用于持有申根国家签发的限定地区有效签证,或者由英国和爱尔兰签发的签证和居留许可证。

  捷克共和国于2004年5月1日成为欧盟成员国,但是按计划至少要等到2007年年底才能加入申根条约。到目前为止,中国公民和其它的所谓“非免签国家”的公民一样,均需事先申请和获准签证才能入境捷克,即使有些人已经获得其它欧盟成员国的永久居留也不例外。

主办单位:江门市外事侨务局、江门市港澳事务办公室、江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
联系电话:0750-3503798,3503799 传真:0750-3503797
地址:广东省江门市环市三路32号 邮编:529000 电子邮箱:wqj@jiangmen.gov.cn
建议使用IE5.5以上浏览器 1024×768分辨率获得最佳效果